Lono

相濡

1.青葱

人是一种不忠诚的物种,说是要从一而终,把专一当美德,结果却享受多重选择,在planB中找人生成就感。

 

早餐可以是豆浆油条也可以是牛排煎蛋,喜欢柔风拂柳也喜欢摩天霓虹,既追求奋斗向上不给人生留遗憾,却又享受及时行乐随遇而安。

 

大多数人追求的是新鲜感,所以总在不变中徘徊,总觉得得不到的那个才是真正适合自己的。

 

朱一龙在15岁之前鄙视这种人,觉得这跟小说中里面的渣男没什么不同,男人就是要堂堂正正,喜欢就是喜欢,干嘛扭扭捏捏,把喜欢叫做有好感。

 

他觉得邻居家的宋君就不错,小姑娘跟他一起长大,小时候穿开裆裤就一起跑过泥地,挖过蚯蚓,摘柳树叶吹笛子。长大了姑娘亭亭玉立,就不好意思再跟他四处疯跑,只是会乖巧等他吃饭,放学坐他单车后座,引来坏小子吹口哨起哄,自己还觉得倍有面子。

 

那时候他觉得青梅竹马大概是成功人生标配,以后的庸脂俗粉,总抵不过邻居院墙里那一道白月光。

 

高中时候,命运开了他俩一个大大的玩笑,两个人相差无几的分数,却被分数线划到城市两端。本想即使住校也能朝夕相处的朱一龙,兴致缺缺扔掉给宋君买好的热水壶和小桌垫,生怕被同屋看到嘲笑他是个喜欢粉色的娘娘腔。

 

他生得秀气,长着一张温文尔雅的学士脸,话不多,大家都觉得他难以接近,开学伊始,他没什么朋友,每天形单影只行走在校园的香樟树下,孤孤单单竟也美如画。他侧目,一排姑娘仿佛就要倾倒,他微微一笑,心里却滋味万千,想那行列中为何独独缺少那一张脸。

 

同桌姜小冉看他又对着窗外愣神,自来熟地拿课本敲他脑袋让他好好听讲,少女永远活力十足,对着不熟的男生还能嘚嘚咕咕讲上小半天,说自己成绩不好,能考上这所学校是奇迹,说家里担心她住宿不习惯,特意打包她的枕头被褥怕她认床失眠,说楼下小卖部的橘子汽水便宜,一块五一瓶,玻璃瓶子还能回收,贼环保。

 

朱一龙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心里在想城一端的宋君,那人也性格内向,不知道能不能也好运气遇到一个话痨同桌。

 

晚上放学暴雨倾盆,朱一龙背着书包站在教室门口,眼见同学们一个一个走光,却始终不好意思开口借伞。眼见楼下门卫大爷要锁楼走人,他急的想冲进雨帘。刚抬腿,一个身影闪了进来,他还没看清人,就听见她中气十足的喊声。

 

“就知道你没带伞,还不快谢谢我!”

 

少女身材小小,两把长柄雨伞扛在肩上有点吃力的样子。朱一龙看的愣愣的,却没能把这一幕与记忆中任何一副画面重叠。

 

他一向瞧不起那些得不到永远在骚动的说辞,可是他觉得这种新鲜的喷涌而出的感情却也不错。

 

2.别离

学生时代的朱一龙,一直坚信宋君就是他生命中的白月光,殊不知脱了校服,他摇身一变,成了无数女生心中的白月光。可他直到姜小冉笑嘻嘻给他打电话告诉他班里女同学高价求购他微信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一点。

 

“所以最后你们多少钱成交的?”

 

“嗯…几百块吧。”

 

“…”

 

“放心好了,我会掏出一点请你吃饭的。就学校后门那个小吃街,新开的那个。”

 

朱一龙哑笑,还以为什么高大上酒楼,区区小吃摊,自己能回多少本。

 

“我朱一龙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要凭美色赚钱。”

 

彼时大学生活过半,昔日同桌心有灵犀,又考入一所大学,在陌生城市,两个人相互照应,无话不谈。

 

高中三年没有通讯设备,好不容易熬到毕业,少年奔向熟悉的老家院子,隔壁正叮叮当当搬迁,一问才知道主人女儿出国留学,已经举家迁往德国。朱一龙抬头,天上轰轰作响,飞机划过头顶,拉过长长的白线,突然之间他觉得,一些东西被飞机毫不留情地载到了大洋彼岸,剩下的记忆只能永远留在他的青春里。

 

后来他无数次回忆自己见宋君的最后一面是什么时候,或许是杨树下同学们哭着四处拥抱,或许是拿到录取通知书两人无言转身,或许只是那天去她家和鲫鱼汤,鲜美浓郁,粘稠的化不开,忘不掉。

 

那天在小吃街他喝了很多瓶啤酒,迷迷糊糊看同样喝多的姜小冉发酒疯,女孩唱着高中的校歌,五音不全,跑着调,可他还是听出来了,他觉得脸上有凉凉的水滴划过,肆无忌惮往脖子里淌,他惊慌地擦了擦,然后拉住疯跑的女孩往回走。

 

“要下雨了”他嘟囔着。

 

姜小冉回头,偌大的集市,没有一个人打着伞。

3.回首

 

接到姜小冉电话的时候,朱一龙正夹着公文包准备去开会,听对方出了车祸,他不顾西装皮鞋,转身跑出公司。

 

他打计程车到医院时,对方已经被安置好在病床上,左腿打着石膏,脸上却笑嘻嘻的,不怎么疼的样子,他放下公文包,一屁股坐在旁边椅子上。

 

“你怎么回事啊你”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点生气。

 

“就过马路走神了,其实没什么事,我说回家吧,救护车非把我往这送,听说这是家私立的医院,医生的都是国外留学回来的,用的也全是西药,贵死了,住这两天院够我半个月工资,说到工资我旷工这么久老板也不知道会不会扣我钱,我可是店里手艺扛把子,客人剪头都找我…”

 

姑娘絮絮叨叨,一点没有病人的样子,朱一龙哭笑不得,满肚子怒气消了一半。

 

“你等着,我去给你开药,顺便买饭。”

 

“我想吃鸡公煲!”

 

“好。”他满口答应,一边向门外走去,正撞上主治医师进来。

 

“你是病人家属?”医生带着大口罩,盘着头发,露出的眼睛一瞬间睁大。

 

朱一龙盘算着姜小冉在这个城市也没有亲人,就含含糊糊地答应了一声,没注意医生颤抖的声音有点耳熟。

 

“大夫,她状况怎么样?”

 

“病人左腿骨折,腰部有轻微擦伤,需要住院一个月。”医生声音机械而冰冷,低着头看着记录板,始终不肯与男人对视。

 

朱一龙听着听着突然心下一紧,脑海里念头闪过,他小心翼翼地低头去看医生胸牌,上面全英文的两个单词,词汇量多如他,却在脑海里搜索几万遍,不敢断言它们的意思。

 

他不敢把DR Song和宋君两个字划等号,结果大脑反应过来时,嘴已经结结巴巴解释开了。

 

“那个…这个是我大学同学,她没什么亲属在这,所以我来看她…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医生轻笑一声,终于抬头,眼睛弯弯,和七年前没什么两样。

 

 

 

4.徘徊

“哥,我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朱晓推开门进来,风风火火如临大敌。

 

“君君姐都回来了,你磨磨蹭蹭的还不表白,你在等什么?”

 

朱一龙靠在椅子上看着书,他抿着嘴唇没说话,暖黄色的厨灯照在他脸上,却没把他苍白的皮肤渲染出颜色。

 

“君君姐这么漂亮,又高学历,追求者肯定一大把,她到现在还单身,就是在等你,真不知道你想什么呢。”

 

他也并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过年回家,院墙还是熟悉的老样子,他小小的一间屋子摆满了学生时代的书本玩具,他一抬眼,衣帽架上挂着把长柄伞,五年前的落后款式,他却一直都没舍得用,所以还是崭新的,厨房炉子上蹲着鸡公煲,咕嘟咕嘟的香气一波一波地向他涌来。

 

“一会君君姐来咱家吃饭,你可抓紧机会了。”朱晓甩下这么一句,就砰地关上门。

 

宋君穿着雪白的棉衣,脸冻得红扑扑的,提着一袋子热乎乎的烤红薯,塞给朱家妈妈。明明在国外七年有余,却还是中国传统大家闺秀的样子,柔声细语,游刃有余,和记忆中那个小姑娘似乎没什么不同。

 

饭桌上烧起火锅,隔着厚厚的烟,朱一龙肆无忌惮地看着桌对面的人,眉眼弯弯的,笑起来像春天的剪柳,十多年前,这人是他打定主意一起过完下半辈子的人,可是新年的钟声再一次响起,小村子不大,隔着窗子也震耳欲聋,零点时分,他手机收到简讯,姑娘话多了一辈子,祝福简讯却简洁得直奔主题。

 

新年快乐,天天开心。——姜小冉

 

他低下头去回复简讯,耳边青梅竹马和自家妹妹的谈话声渐渐变得模糊不清。

 

他想,完了,或许变了的,是他自己。

 

5.告白

 

他最后禁不住妈妈和妹妹的催促,还是跟宋君表了白。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风也很大,即使撑着伞,还是不断有大片的白色落在他的肩上,眉毛上,眼镜上,冻得他寒颤四起。他的视线模糊不清,所以,也就看不清宋君此刻是什么表情。

 

他只记得在风雪中站了很久,心里酝酿出一万种可能性,不管哪一种,都莫名其妙地让自己提心吊胆。

 

姑娘缓缓开口,声音柔柔的,把风雪的凛冽融化了几分,“对不起,我想我不能答应你。”

 

朱一龙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为什么,没注意他急促的心跳瞬间慢了下来。

 

“我以为我们是最合拍的,从小一起长大,没人比你更了解我。”他嘴唇发干,被寒风冻得几近皲裂。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不能答应你。”宋君笑,笑意温柔又坚定,“或许我们曾经是彼此喜欢,但是时间在变,人也在变,在国外读书这几年,我也发疯似的想念过去的一切,家人,朋友,你。但是回来之后我发现,我们都在成长,在不知不觉之间,我们之间不是只有彼此了。”

 

她慢慢向后退去,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脚印,朱一龙愣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也要看看自己的心,听听时间对它说了些什么。”

 

风雪渐渐小了下来,天边的缝隙漏出一丝金光,奇迹般地打在宋君身上,她离朱一龙越来越远,几十步的距离,可是他却永远追不上了。

 

“是时候了。”她说。

 

“什么?”只有风声在朱一龙耳边呼啸。

 

宋君隆起双手,放在嘴边,大声对他说:“是时候了,我们都应该各自出发,寻找我们自己的幸福了。”

 

风雪彻底停止了,朱一龙摘下眼镜,颤抖着双手擦干上面的水汽,再带上时,雪地里的姑娘,地上一串脚印,连同他过往的无数感情,都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6.回首

 

朱一龙再次见到宋君,已经是下一个七年之后了。

 

彼时他正与姜小冉站在LA高处的天文台,吹着清凉的风,看下面一片城和许许多多的人。

在爱乐之城里面,这座天文台是爱情的象征。所以,他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趁这个天时地利人和,跟身边姑娘求婚。

 

他掏出戒指时,身边已经围上了很多人,金发碧眼的老外之中,那个发色很黑,眸色也很黑的女人格外显眼,还穿她爱的粉色,只是比青春美好多了几分成熟端庄。

 

求婚过程浪漫又俗套,女孩本来叽叽喳喳指着远处说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看到面前的男人突然单膝下跪,一下子噤了声,眼泪扑簌簌往下掉,豆大似的,像初秋的冷雨。朱一龙忙着给她擦眼泪,余光也没留意,粉色衣服的女人牵着她金色头发的小女儿,和外籍丈夫逐渐远离了人群,可是人还是那么多,好像谁都没有走,幸福也没少一分。

 

宋君朝远处笑,小时候两个人藏在槐树下读闲书,朱一龙第一次看见那句话时嫌做作,嫌多此一举,人生苦短,相爱就要相守,何必叽叽歪歪,非要天各一方去试探真心。可是那时候他们小,天还明澈,柳树还抽芽,单车吱吱呀呀,所以,也就不会理解那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对很多人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即使是故事的主人公,也可以在结局中不声不响,洛杉矶川流不息,高大的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日光,他们不过是最微小的三个路人,在时光中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评论

热度(2)